時間:2022-11-05 點擊: 次 來源:網絡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1年1月10日17時40分左右,新建丹鳳縣第七小學人防工程施工工地發生一起安全生產事故,事故造成1人當場死亡,1人搶救無效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60余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成立了丹鳳縣第七小學建筑工地“1·10”墻體坍塌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調查組組長由縣應急局局長周冠軍擔任,調查組成員有縣公安局、人社局、應急局、住建局、科教體局、龍駒街辦,邀請縣紀委監委、縣總工會派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實行組長負責制。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實地勘察、調查取證、查閱資料、詢問事故相關人員,查明了事故發生經過,聘請專家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分析鑒定并出據了鑒定報告(1月10至1月15日),初步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形成了對涉事故單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涉事故建設項目情況 新建丹鳳縣第七小學及人防工程項目位于丹鳳縣趙溝移民點西側,占地27.64畝,其中建設地下人防工程1050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約8800萬元,事故發生點為地下人防工程附屬設施南出口右側磚臺模處。該項目經縣發改局批復實施(丹發改發〔2020〕58號),項目法人為丹鳳縣第二小學,法人代表:李文良(丹鳳縣第二小學校長);設計單位為北京中廈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單位為商洛市水電地質勘探隊,施工總承包單位為丹鳳縣駿泰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億誠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勞務承包單位為丹鳳縣瑞誠鑫建筑勞務工程有限公司。 (二) 涉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 1.丹鳳縣瑞誠鑫建筑勞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勞務方)。成立時間:2018年7月30日,為有限責任公司,長期。注冊地:丹鳳縣龍駒寨街道辦西鳳社區白家塬36號,法人代表:丑楠,注冊資本:200萬元,經營范圍:住宅房屋建筑;水電安裝工程;建筑勞務分包,公司現有長期職工15人。系丹鳳縣駿泰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的勞務承包公司,死亡人員焦福印、康峰與該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為該公司長期普工。 2.丹鳳縣駿泰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施工方)。成立時間:2016年6月7日,為有限責任公司,長期。注冊地:丹鳳縣環東路中段,法人代表:魏坤鋒,注冊資本:2000萬元,經營范圍: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園林綠化工程服務,管道和設備安裝,建筑裝飾。《安全生產許可證》號:〔陜〕JZ安許證字〔2017〕100003,許可范圍:建筑施工,發證機關: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效期至:2021年3月2日。該公司目前在建項目3處,涉事故項目高峰期約300名工人,事發時已完成該項目主體工程,總工程量已完成90%進度。 3.億誠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監理方)。成立時間:2007年1月16日,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陜西西安市雁塔區吉祥路135號,法人代表:李妮,注冊資本:5000萬元,經營范圍:許可項目含建設工程監理。發證機關:西安市雁塔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房屋建筑工程甲級資質,證書號:E161002050,有效期至:2023年2月6日。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監理單位丙級監理資質,證號:陜人防建監資字第307141125036號,發證機關:陜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該公司系涉事故項目監理方。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和現場緊急救援情況 2021年1月10日下午17時40分左右,新建丹鳳縣第七小學人防工程南出口右側,勞務方雜工兼保潔人員焦福印、康峰正在用水泥粉刷施工墻體時,墻體出現傾斜并突然倒塌,墻體倒塌導致焦福印顱腦損傷休克性死亡,康峰重傷。事發現場當時安全帽掉落在一旁,該墻體緊鄰該項目部北側,項目部工作人員聽到聲響后,立即外出查看,發現以上兩人被倒塌的墻體塌掩,勞務方負責人丑楠撥打了120,施工方項目經理吳豪撥打了110報警,現場張濤和彭波波、吳豪、丑楠對焦福印、康峰進行簡單搶救。120和民警先后趕到現場后,醫護人員現場宣布焦福印死亡,并對重傷者康峰進行急救措施后,張濤和彭波波、吳豪、丑楠將死者焦福印和重傷者康峰抬上救護車,送往醫院后對康峰進行搶救。建設方項目部隨即向縣科教體局報告了事故發生情況,施工方派員到醫院辦理相關手續,配合對傷者的搶救。縣科教體局接報后于當日下午6時許向縣政府報告了事故發生情況,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博、副縣長楊思飛帶領縣政府辦、科教體局、住建局、應急局、公安局等部門立即趕赴現場,成立工作專班并迅速開展救援工作。由于受傷者康峰顱腦、胸部損傷和創傷性休克,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于1月11日零時35分死亡。 (二)事故傷亡人員情況 1.焦福印,男,漢族,49歲,身份證號:612523197101080214,住址:陜西省丹鳳縣龍駒寨鎮陳家村巷澗北87號,系當時勞務方長期雜工,簽訂勞動合同。于2021年1月10日該事故中現場死亡。 2.康峰,女,漢族,45歲,身份證號:612523197504090126,住址:陜西省商洛市丹鳳縣龍駒寨街道辦事處鳳麓社區居委會東關116號,系當時勞務方長期雜工,簽訂勞動合同。于2021年1月10日該事故中受重傷,經救治無效死亡。 三、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發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經專家組技術鑒定,該起事故中因大風、低溫導致墻體坍塌,致人傷亡。 2.間接原因 (1)焦福印、康峰兩人存在違反操作規程、進入施工場地未按照規定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的行為。 (2)丹鳳縣瑞誠鑫建筑勞務工程有限公司現場安全管理有漏洞,主體責任不落實;對建設方(第二小學)、駐地監理和監管單位(縣住建局)作出的停工通知及整改要求安排不落實。該公司涉事故項目經理、安全員,對勞務派遣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進入施工場地未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帽的行為,沒有及時排查整改,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履行不到位。 (3)丹鳳縣駿泰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嚴、現場安全監管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導致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對建設方(第二小學)、駐地監理和監管單位(縣住建局)作出的停工通知及整改要求落實不到位。該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不規范,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職責。該公司涉事故項目經理、安全員,對勞務派遣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進入施工場地未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帽的行為沒有及時糾正。 (4)億誠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現場駐地監理,未及時制止該項目勞務派遣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施工;對建設方(第二小學)、駐地監理和監管單位(縣住建局)作出的停工通知及整改要求,監管跟蹤督辦落實不力。 (二)事故性質 綜合專家組對事故的技術鑒定報告,經事故調查組集體討論后初步認定:丹鳳縣第七小學建筑工地“1·10”墻體坍塌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事故處理建議 (一)丹鳳縣第七小學建筑工地發生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責令該項目停工整改,由縣住建局監管落實并驗收整改情況。 (二)焦福印、康峰兩人存在違反操作規程、進入施工場地未按照規定正確佩安全帽的行為,鑒于兩人已死亡,免于責任追究。 (三)丹鳳縣瑞誠鑫建筑勞務工程有限公司主體責任不落實、整改要求不落實,存在勞務派遣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進入施工場地未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帽的行為,發生一般事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對瑞誠鑫建筑勞務工程有限公司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由縣應急局執行處罰。 (四)丹鳳縣駿泰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嚴、現場安全監管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導致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的處罰,由縣住建局比照行業規定落實處罰。 (五)丹鳳縣駿泰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不規范,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職責,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該公司法人代表魏坤鋒處上一年(2020年度)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由縣應急局執行處罰。 (六)億誠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涉事故項目駐地監理,監管跟蹤督辦落實不力,駐地監理李少強、閆永紅未履行及時制止勞務派遣人員違反操作規程行為的監管職責,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六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暫停該公司駐地監理李少強、閆永紅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由縣住建局比照行業規定落實處罰。 (七)丹鳳縣駿泰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涉事故項目經理吳豪、安全員彭波波未履行及時糾正違反操作規程行為的管理職責,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六款、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責令丹鳳縣駿泰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撤銷吳豪該項目經理職務,撤銷彭波波該項目安全員職務和彭波波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由縣住建局比照行業規定落實處罰。 (八)丹鳳縣瑞誠鑫建筑勞務工程有限公司涉事故項目經理丑軍林、安全員丑楠未履行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管理職責,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款、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責令丹鳳縣瑞誠鑫建筑勞務工程有限公司撤銷丑軍林該項目經理職務,撤銷丑楠該項目安全員職務和丑楠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由縣住建局比照行業規定落實處罰。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為汲取本次事故的慘痛教訓,有效預防和遏制類似事故的發生,采取以下有效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責令丹鳳縣駿泰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丹鳳縣瑞誠鑫建筑勞務工程有限公司,切實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標準,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投入達標,加強施工全過程管理和監督檢查,加大“三違”現象的排查治理和懲處力度,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 (二)各鎮(辦)、縣建筑施工安全聯席會成員單位和各建設項目的主體單位、縣科教體局,要切實履行建設主體責任,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壓實壓牢建筑施工“五方”主體責任,督促現場監理履職盡責。 (三)加強建筑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認真汲取本起事故教訓,由縣住建局牽頭組織全縣所有在建工地開展建筑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教育從業人員遵守操作規程,按照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四)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專項整治。全縣在建項目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全方位、全過程辨識安全風險,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進行有效管控,尤其要強化重點施工環節和部位的管控,加強低溫和大風等惡劣天氣期間的安全監管。 (五)由縣住建局牽頭,對全縣在建工程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查預案是否經過三名以上省級專家評審,查是否在縣住建局備案、備案表是否在應急部門存檔備查,查是否按照預案定期進行演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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